婚外情就像“情感高利贷”,借你点儿短暂的兴奋感和刺激感,满足一时的肉体欢愉,回头让你连本带利地还:愧疚感、负罪感、罪恶感、谎言、提心吊胆和家庭破碎的风险……轻则可能家离子散,重则可能家破人亡,还有那份再也找不回来的“心安”。
婚姻不易,且行且珍惜。唯有忠诚,才能持久;唯有心安,才能幸福。如果婚姻真的难以为继,或者早已名存实亡。那就痛痛快快一刀两断,各自安好!毕竟曾经相爱,何必背叛和伤害?
婚外情本质是建立在谎言和隐瞒之上的。无论计划多么周密,伪装多么精心,编织多少谎言,表演多么用心……露出马脚是早晚的事情。
毕竟,婚外情是见不得人、见不得光、见光死的苟且。只要偷偷摸摸、鬼鬼祟祟、做贼心虚,就必然存在漏洞。
人的精力毕竟有限,嫉妒、愧疚、得意忘形等难以收放自如。手机信息、行踪变化、消费记录、情绪波动等等,都有可能成为“火药桶”,侥幸心理最终会被现实击碎。
事出反常必有妖!纸终究包不住火,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,若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
婚外情不过是对平淡婚姻的不满、对激情的渴望、对新鲜感的追求、或是某种情感缺失的填补。一方提供一文不值的情绪价值,一方提供动物本能的生理需求。通过一场见不得人、见不得光、见光死的肮脏交易,暂时满足自己的需求。
两个有家庭的人,刻意回避或忽视现实问题,沉浸在短暂的愉悦中。通过诋毁各自配偶,互相吹捧彼此,引发共鸣,实现共情。
婚外情对象美其名曰遇到了“梦中情人”“灵魂伴侣”“红颜知己”“蓝颜知己”信誓旦旦“只暧昧,不破坏对方的家庭”……其实,就是各怀鬼胎、各取所需苟且之事的遮羞布。如同皇帝的新衣,彼此心照不宣,心知肚明。
激情退去后,双方的真实面目和现实考量就会立刻浮出水面。再轰轰烈烈的感情,一旦需要长期维系,也必然落入日常的琐碎。瞬间就会面临经济压力山大,分身乏术,枯燥乏味的困境。
婚外情一旦事情败露或难以为继,曾经的“你侬我侬”在现实的碾压下荡然无存,只剩下激情燃烧殆尽后留下的灰烬:无尽的麻烦、痛苦、悔恨和麻木。
婚外情根本无法真正提供持久的幸福和逃避。它只是让不安分、不检点的男女,从一个深渊坠入另一个深渊。
用一种更复杂、更具破坏性的麻烦,替代了原有的麻烦。婚外情的代价,可能要用余生的幸福做补偿。
无论婚外情刚刚开始的时候多么诱人,最终都难以逃脱被现实灼穿、留下一片狼藉的宿命。真正的出路,在于直面现实,在阳光下解决问题或做出选择。这远比在阴影中制造更大的问题要明智得多。
与其在婚外情中寻求虚幻的出口,不如正视婚姻中存在的问题。尝试寻求改善之道,或者,在确实无法继续时,以相对体面的方式结束,再开始新的关系。
体面的离婚,远比肮脏的背叛更有尊严!